随着气温的降低,不少热衷滑雪的游客已跃跃欲试,打算到郊区各大滑雪场一展身手。另一方面,近年来包括滑雪在内的高危游玩项目造成游客人身损害,甚至死亡的事故日趋频发。近日,怀柔法院召开涉“京郊游”类案件新闻发布会,提醒游客在参加涉高风险旅游项目时,应严格遵守项目规则,切忌为了刺激而不顾生命、健康。
案例初学者冒险进中级雪道受伤
今年1月1日上午,大学生张某到怀柔一家滑雪场滑雪,在雪道滑雪时与雪道上的石头相撞摔伤。张某被紧急送入医院,后由于伤势严重先后转院至多家医院治疗。经诊断为复合型外伤、双肺挫伤及头部、面部等多处骨折,后被迫办理休学手续。
张某认为,滑雪场的滑道旁不但没有任何安全防护设施,反而疏于管理,在雪道上存在大块石头,致使其滑雪时与大石头发生撞击,受伤严重,影响学业,故将滑雪场告上法庭,要求滑雪场赔偿其医疗费、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7万余元。
滑雪场认为,张某所撞石头位于雪道以外,并非在雪道上,张某之所以受伤,是因为未选择适合自己技术能力的雪道,且张某滑行时贪图刺激放速冲坡。滑雪场称,根据国家相关标准,只有在初级道且边上存在悬崖的地方才需安装防护网,滑雪场中高级道只是在危险的地方才需安装防护网,而张某的摔伤地点是缓坡不具有危险性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张某只进行过3次滑雪,属于初学者,在滑雪场在售票处、雪道入口多处进行了相关安全须知和风险提示的情况下,仍自行进入中级道滑雪。作为成年人,张某应对滑雪运动的风险性或者危险性有明确的认知,并应当根据自身需要及时了解相关的滑雪常识和基本的滑雪技巧,故应当承担自身伤害的主要责任。
滑雪场虽接受了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,但距离雪道外大约高1米的石头造成了原告受伤,应承担次要责任。最终,一审判决滑雪场赔偿原告张某损失14万余元。
提示游客安全防范意识要提高
怀柔法院法官提示称,游客应选择符合自身身体承受条件的旅游项目,不宜盲目贪图刺激。在参加涉高风险旅游项目前,要切实认识到该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,充分了解参加该项目活动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,掌握足够的技术要领,并根据要求向旅游经营者一方如实告知参与者的健康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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骨质疏松性骨折预防
对患有骨质疏松的老年人,对其加强安全防护指导,告诉他们跌倒的不良后果以及预防措施,如上厕所、起床、洗澡等要站稳后才移步,提高动作的协调性。上下楼梯、乘公共汽车要扶着扶手。地板不宜过湿,穿舒适而防滑的鞋,以防地板打滑引起跌倒。高龄骨质疏松患者应减少到人群聚集的地方,以减少碰撞。对行走不稳、下肢肌力较差的老年人备有拐杖辅助。平时注意保持良好的姿势,避免负重,必要时使用腰围,有利于预防椎体骨。
注意事项
(1)富含钙、低盐和适量蛋白质的均衡膳食。
(2)注意适当户外活动,有助于骨健康的体育锻炼和康复治疗。
(3)避免嗜烟、酗酒和慎用影响骨代谢的药物等。
(4)采取防止跌倒的各种措施:如注意是否有增加跌倒危险的疾病和药物,加强自身和环境的保护措施等